2017年上半年,桂林市实现“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”410.16亿元,同比增长10.9%,增速较去年同期上升了1个百分点,较今年一季度增幅上升了1.7个百分点,高于桂林市人民政府下达的增长目标0.4个百分点。
横向比较来看,桂林市增速高于南宁0.05个百分点,高于柳州0.9个百分点、高于玉林2.4个百分点。前两个季度桂林市社消零售总额增幅高于全区0.29个百分点。
一、批发、零售、住宿、餐饮指标情况:
2017年上半年,全市批发业和零售业实现商品销售额分别为244.69亿元、382.93亿元,住宿业和餐饮业完成营业额分别为15.65亿元、78.82亿元,同比增长分别为14.98%、14.75%、18.89%、19%,除零售业商品销售额增长略低于桂林市人民政府下达的目标外,其余指标均超额完成桂林市人民政府下达的指标。
2017年上半年,批发、零售、住宿、餐饮业完成零售额分别为49.97亿元、287.13亿元、3.67亿元、69.39亿元,增速分别为29.9%、6.6%、14.1%、17.9%,在全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中的占比分别为12.2%、70.0%、0.9%、16.9%,对二季度全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的贡献率分别为28.5%、44.3%、1.1%、26.1%。
二、2017年第二季度消费市场主要特点:
一是乡村市场消费增速高于城镇,餐饮消费快速增长;
二是假期消费促进了限额以上批发、零售、住宿、餐饮业增长;
三是重点商品零售额增长提升社会消费品零售额增速;
四是于2017年4月7日—5月7日,开展了以“培育新消费、增加新供给、促进消费提质升级”为主题的2017年桂林市“消费促进月”活动,大大促进了社零稳步增长。